雙聯觀片燈廠家兆豐光電6月2日訊 近日,安徽省藥監局發布的安徽省醫療器械質量公告(2021年第二期)顯示,14批次產品不符合要求,涉河南曙光健士醫療器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等11家生產企業。
其中,河南曙光健士醫療器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一次性使用輸液器(帶針)3批次(生產批號:批191129、批200109、批200310)經檢驗,輸液器(滴斗與滴管)均不符合規定。
上海健民醫療電器廠生產的一次性使用心電電極2批次(生產批號:20011207、20041201)經檢驗,直流失調電壓、除顫過載恢復均不符合規定。
據悉,安徽省藥監局此期抽驗信息共涉及64個抽樣單位,64個醫療器械生產企業的90批次產品,檢驗結果76批次產品符合要求,14批次產品不符合要求(相關檢驗結果僅對樣品負責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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